分公司开的银行账户,对总公司,有什么影响
您好,
一般公司独立核算,必须去银行开对公账户。若和总公司用一个对公账户也可以,但是不够规范,容易出问题。
(1)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临时帐户及专用帐户。
(2) 其中: 基本帐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 例如:一般帐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3)人民银行的帐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帐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帐户,如果另处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帐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帐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希望能帮到你
以总公司名义签定合同,可以开具分公司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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